2021年我国可再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相关监督管理体制与主要政策汇总
来源:hth华会育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4-06-27 21:52:07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文件,快速推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从建立回收体系,到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的建设,再到提高塑料循环利用率,将有利于塑料循环再利用发展。

  可再生塑料回收利用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目前,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及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起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制定规章等,由行业协会协助制定相关的行业政策、标准等。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

  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对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主要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各自律组织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如下:

  由塑料加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自愿组成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组织,在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指导和监督管理。

  研究行业发展方向,编制行业发展规划, 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代表会员权益,向政府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参与质量管理监督,承担技术咨询;实行行业指导,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产业安全。

  由全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自愿组成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组织,隶属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反映行业会员诉求,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合法权益;起草行业政策法规、制定行业标准、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开展重大工程和经济技术政策的前期调研论证;组织行业发展的策略、产业政策、技术进步等调研; 开展行业准入资格审核检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以及各种研发、生产技术的咨询活动。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为国家鼓励类行业。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保证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塑料循环利用产业是建设“无废城市”、“循环经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发展方案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垃圾分类正在成为一种“新时尚”,各地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快速推进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是循环经济的起点,循环经济是垃圾分类的目的。垃圾分类的实施将为塑料再生循环带来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教育厅

  为了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国家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策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对发展循环经济做出战略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该文从八个部分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达成目标、全方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现状与形式;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保障措施。

  建设“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回收、规模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提高塑料改性和混合废塑料高效分拣等装备水平。支持建设 50 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形成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 8,000 万吨以上。

  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为核心,着力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区域和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以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为抓手,提升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大力传播循环经济理念,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强政策和制度供给,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发挥循环经济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废塑料综 合利用行业 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解决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解决能力不低于 20,000 吨。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解决能力不低于 30,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解决能力不低于 20,000 吨。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业年废塑料解决能力不低于 5,000 吨;已建企业年废塑料解决能力不低于 3,000 吨。

  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建设一批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 2020年,主要再生资源利用率达到 75%。

  《关于印发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751 号)

  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实现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城镇循环发展体系基本建立,新的资源战略保障体系基本构建,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 2020 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15 年提高 15%,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 54.6%左右,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从 2015 年 78%提升至 2020 年 82%。

  《关于推进 资源循环利 用基地建设 的指导意见》(发改办环资〔2017〕1778 号)

  到 2020 年,在全国范围内布局建设 50 个左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基地服务区域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提高 30%以上,探索形成一批与城市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废弃物处理模式,切实为城市绿色循环发展提供保障。

  鼓励类: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弃陈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