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部署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涉及5方面22项内容
来源:hth华会育app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25 03:15:17

  17日,四川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涉及主要目标、管理内容、基础建设等5大方面22项内容。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当前我省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决定》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以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为契机,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以下简称“四化”标准),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决定》明确了主要目标:通过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80%的乡镇、60%的村庄达到“四化”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和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全省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相适应的环境、市政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形成呈现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牌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局面,为推进“两个加快”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决定》要求,要加强管理,切实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规范城乡垃圾收运处理,重点治理城镇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城中村”及本辖区公路、河沟、堰塘、桥梁、铁路周边、公共厕所等卫生死角;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设置,重点治理广告乱贴乱画顽症;规范城乡车辆停放,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危及安全问题;规范城乡摊点摆设,重点治理乱摆摊点、跨门经营、占道经商等问题;规范建筑工地管理,重点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规范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管理,重点治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生活环境。

  《决定》要求,要强化建设,大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快风貌改造步伐,着力解决城乡建设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加快城乡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的问题;加快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绿化覆盖率低的问题;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较差的问题;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行业的改革,着力解决机制不活、行动乏力的问题。(记者刘佳实习生王渝鸿)